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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
行为检举

受理范围

  本栏目受理对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

  1.如需咨询问题,请进入智能咨询栏目。

  2.如需对我局工作、建设和发展提出意见或建议,请进入局长信箱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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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如需对税务干部违纪行为进行举报,请进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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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须知

  1.我们受理并有权查处的仅为涉及地税的税务违法行为,其他税务或经济违法行为请向相应的政府部门举报。

  2.举报人可根据自愿原则采取署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我们将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3.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举报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地提供被举报人的税务违法事实证据或线索,如违法所采取的手段、违法金额、相关的财务资料或其他相关的证据、凭证等。

  4.对于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的举报人,税务部门在案件查结后,将按规定回复查处情况。

  5.举报人若有更详细具体的证据材料不便通过网上反映的,可以将证据材料寄往“广东省珠海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地址:珠海市红山路243号,邮编:519000。

  6.举报人如需电话举报,可以致电12366-2-2-4。

  7.请妥善保管您的受理号和知情密码,以便查询受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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