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地方税务局从原珠海市税务局分设出来,于1994年9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1995年1月1日开始独立运转。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市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二)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三)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四)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五)检查监督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六)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七)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八)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九)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十)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正处级建制)现内设办公室、法规科、税政科、规费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办、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共10个职能科(室)和机关服务中心1个直属事业单位,下辖稽查局1个副处级直属行政单位和香洲区地方税务局、斗门区地方税务局、金湾区地方税务局、拱北地方税务局、保税区税务分局、高新区税务分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纳税服务局共9个正科级直属行政单位,并在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和拱北地方税务局内按照行政区划和经济税源相结合原则,设置13个副科级税务分局,负责一线税收管理工作。
2016年,珠海市地方税务局紧紧抓住珠海经济运行平稳、市场消费稳健等有利因素,坚持税费并重,及早统筹规划,加强分析预测,深化税源监控,强化税费征管,牢牢抓住组织收入这一中心原则,克服营改增等政策性因素带来的重大减收影响,全年组织各项税费收入499.09亿元,同比增长4.3%。其中,税收收入337.17亿元,增长3.3%,房地产业税收突破百亿大关,收入122.26亿元,占税收总量的36.2%,占比创十年来新高。增收28.83亿元,是总税收增收额的近3倍。增长30.9%,拉动总税收增长8.8个百分点。
近年来,我局敢于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构建和谐地税,努力实现税收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和谐互动的新时期税收发展思路,全面实践税收管理的“四个转型”:即治税理念上,从“任务主导型”向“执法主导型”过渡;在治税方式上,从“外延粗放型”向“科学精细型”转变;在管理重点上,从“单一定点型”向“多元网络型”延伸,同时依托信息化载体,不断创新征管手段,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大力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推动和谐社会地税建设,并积极在保障纳税人权利、依法治税和优化服务的基础上建立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梅华西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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