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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合同印花税问题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5-07-06 17:46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字号:

问:我公司跟客户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1989】34号)的规定,“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二、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如果贵公司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符合上述规定的,按“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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