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的规定,对我省(不含深圳)由地方税务局负责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居民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预缴。本公告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因此,您公司可按上述规定,实行按季申报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的规定,对我省(不含深圳)由地方税务局负责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居民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预缴。本公告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因此,您公司可按上述规定,实行按季申报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