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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缴纳,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请问是否可以按季申报企业所得税?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6-07-14 16:10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字号:

答: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的规定,对我省(不含深圳)由地方税务局负责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居民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预缴。本公告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因此,您公司可按上述规定,实行按季申报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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