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我局从2018年6月1日起试运行自然人房产交易涉税业务全城通办,现决定从2018年6月28日起对该业务在珠海市范围内实行全城通办。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通告。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