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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地税保税区分局积极落实“三项制度”,践行依法治税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8-06-04 08:37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字号:

为促进税务机关规范文明执法,保障监督税务干部有效履行职责,切实有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珠海地税保税区分局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全力践行依法治税。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该局把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作为打造透明税务和公信税务的重要体现,紧密围绕《税收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范本(试行)》所列举的公示事项,按照规定的公示范围、公示渠道、公示时限、公示期限、公示程序,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务信用评级和税收优惠政策等信息的公示,保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该局把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作为推进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和防止干部恣意行政的重要保证,执法全过程记录主要在税收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在执法过程中注重公开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人员(证件)亮相和文书亮相,树立税务干部公正公开执法形象,主动接受各方的监督。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该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主要体现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重大涉税事项审议工作中。通过充分发挥集体审议、民主决策的积极作用,由牵头部门做好意见征求,再以集体会审的形式经充分讨论后,由单位负责人综合各方意见后作出结论,有关部门表决通过方可,以此加强内部权力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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