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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体系 促纳税人纳税满意度大幅提升——珠海地税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出成效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10-30 14:49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字号: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引>的通知》(税总发〔2017〕4号)精神与工作要求,破解房地产交易办税一直以来费时费事费力难题,提升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质效,广东地税在珠海试点构建“事前预受理、事中易办理、事后严管理”的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体系,实现了申报便捷、办税轻松、监管规范,获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在刚刚结束的在珠海举办的全省地税系统税政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珠海地税该项工作做法作为先进经验在会上进行现场专题介绍,并在全省进行复制推广。

一、主要特点

(一)简化办税流程

1、纳税人无需费时等候。珠海地税打破传统办税模式,探索施行网络办税新模式,开发应用“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通过应用网上办税新模式下的办税系统,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大幅提升办税效率和纳税满意度。

一是网络办税更便利。纳税人可通过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随时随地登录“珠海市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客户端,也可以通过关注“珠海地税”微信公众号,直接进入系统平台提交电子资料。

二是录入比对更智能。通过与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互通,大大减少了纳税人手工录入工作量,纳税人只需录入网签合同号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号码,系统就会自动带出地址、面积等房产相关信息,并对填写内容自动进行关联填写和规则校验,保证了数据的真实准确。

三是享受优惠更快捷。系统对纳税人填报税收优惠备案信息进行逐项提示和引导,并自动对本市户籍纳税人申报信息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比对校验,智能判断纳税人在本市范围房产情况及是否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确保税收优惠快捷办理、应享尽享。对于外市户籍纳税人,先采用承诺方式给予快捷办理税收优惠,同时加强后续管理。

三是操作流程更明晰。税务人员接到纳税人网上预约申请,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纳税人资料的受理和复核,并发送短信通知纳税人审核结果。不通过的则说明理由并短信通知纳税人网上修改或重新提交。纳税人在收到审核通过短信后,可自主预约任一办理时间和选择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彻底解决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长及因资料不全来回奔波的问题。

2、纳税人无需亲自到场。珠海地税坚决贯彻落实“放管服”精神,从2016年开始,对于二手房交易可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也可由其委托(授权)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税,改变以往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场或者必须公证委托的做法,省却了纳税人办理公证委托的时间成本和公证费用,大大方便了纳税人涉税业务办理。

(二)简化办税资料

珠海地税按照省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与服务的意见》(粤地税发〔2016〕123号)要求,坚决做到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资料,可作为纳税人申报及减免税备案档案资料,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纸质资料,最少的仅需身份证即可办理。

1、整合信息资源

一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近几年来,珠海地税一直致力于推动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每年均不下数十次主动上门,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进行沟通协调,逐步建立友好的合作互助关系,帮助该中心完善电子资料档案,开发房产数据应用平台,从无到有地实现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

二是完善智能办税系统。从2015年上线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至今,珠海地税逐步升级、不断完善办税系统功能,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应用不断提升。同时,利用“燕云”软件开发应用“一键导入”功能,促进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与金三系统之间实现无缝连接。

2、精简办税资料

一是资料免提交。在信息资源有效整合的基础上,珠海地税率先实现房地产交易中的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税票、按揭合同等五项资料免提交,直接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方式获取,并生成PDF格式文档对接存入广东省地税局电子档案系统,保证文档安全无篡改。与此同时,自动生成电子税票和征免税证明推送给不动产登记中心,供其实现电子化自动核验和存档,不仅使纳税人在办理产权登记时也免提交纸质税票,还杜绝了假税票、假证明,减轻了房地产登记部门扫描纸质税票归档的工作量。

二是五表合成一。实行五表合一,将原来的《房地产权交易审批(审核)表》、《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珠海市存量房交易核价通知书》、《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诚信保证书》及《个人住房情况声明书》合并精简为一张《存量房业务综合申报表》并由系统自动打印出相关内容,纳税人直接签名即可,大大减少了纳税人前台填写资料的时间。

三是无纸化申报。在前台纳税辅导岗配备身份证读卡器,交易双方身份证通过读卡器读入,以自动采集方式自动识别和校验纳税人在预约管理系统申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交易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免提交。

四是免填单服务。系统自动生成申报表等相关表格,纳税人只需在系统自动打印出来的表格上签名确认,减轻纳税人填写负担。业务办结建档时,对通过系统获取的电子资料自动写入电子文档系统,也不需要打印扫描归档,大大减轻基层人员打印贴码归档工作量。

(三)加强纳税服务

1、加强对外宣传。珠海地税通过《南方日报》、《中国税务报》等多家媒体,利用门户网站、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号、办税厅公告栏、宣传手册等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报道,让纳税人知晓房地产交易办税流程和成效,提高纳税人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2、加强沟通引导。珠海地税多次召开中介机构座谈会并举办业务培训,开展房地产交易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建立起中介机构微信群,“5+2”、“白+黑”、24小时全天候及时听取建议、耐心解答疑难问题,既能促进地税部门房地产交易不断优化,也让中介机构清晰掌握办税相关事项,更是通过提醒、警示,引导他们帮助纳税人诚信纳税,实现税企共赢,大大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税法遵从度。

(四)加强后续管理

在考虑如何更方便快捷让纳税人舒心办税的同时,珠海地税坚持服务和管理并举,出台《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自然人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后续管理制度》(珠地税发〔2016〕160号),全省首创个人房地产交易后续管理制度,并对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岗位职责作出明确,形成完整的房地产交易闭环管理体系,有效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

一是全面规范明要求。完善后续管理制度,按减免税类型、减免税金额、风险程度等确定核查对象。其中,对房地产交易税收减免事项、不征税事项中户籍所在地为珠海市的纳税人,要求核查比例不低于10%;对低于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评估价成交的涉税事项要求全部开展核查,为切实有效地开展自然人房地产交易后续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统一的要求。

二是上下联动定岗责。设置后续管理核查岗,由专人负责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后续管理工作,在本季度内完成上一季度的后续管理核查工作,并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局报送后续管理台账及后续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市局根据后续管理报告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的后续管理业务指导、执法监督、责任追究。通过上下联动,明确责任,切实加强了房地产交易税收的后续管理。

三是强化核查降风险。确立责任追究机制,将后续管理纳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范围,列入年度税收执法督察,促进后续管理工作的成果检验和运用,最大限度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二、取得成效

(一)提高办税效率。网上预约须上传资料从以前最多时10余份缩减至目前最少仅需买卖双方身份证影像,业务办理时长由以前约1小时缩短至现在10分钟,节省征纳双方办税时间9000多小时。大大提升了办税效率,增强了纳税人获得感。

(二)减轻基层负担。资料精简与流程简化不仅方便了纳税人,也大大减轻了基层税务人员的工作量。同时,办税服务厅从以前的拥堵不堪到现在秩序井然,减轻了前台管理压力,也使基层能腾出更多的人手投入到后续管理中去。

(三)降低执法风险。通过设置受理、复核、纳税辅导和征收开票四类岗位,并设置自然人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后续管理核查岗位,做到互相监督制约,杜绝一人多岗。截至2017年8月,共核查4929单业务,已补缴入库税款40.65万元,已查实即将入库税款230多万元。建立了房地产交易税收后续管理台账,实现了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动态管理。

《南方日报》、《中国税务报》等多家媒体对珠海地税多次进行采访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2017年5 月17日,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紫骊在《广东珠海地税在全国率先推行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中作出批示:“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符合构建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征管模式要求,既方便了纳税人,又提高了税务人的工作效率,应予充分肯定。请省局相关处室同珠海地税一起进一步完善该模式,力争下半年在全省推广应用,为我省地税信息化现代化添砖加瓦。”;2017年5月3日,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华东给予肯定,作出批示:“珠海地税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响应纳税人需求,通过一年多努力,在全省率先运用国土房管部门信息和电子信息技术简化办税流程,大大缩短办税轮候时间,真正提高二手房办税效率,方便纳税人,值得表扬、鼓励!希望再接再励,实现二手房网上办税!”。

三、经验体会

一是要立足民生,聚焦纳税人痛点、堵点,以问题为导向,敢于探索,想方设法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一直以来,各地房产交易涉税业务办理普遍受到长时间排队等候、提交资料繁琐问题的困扰,纳税人因此怨声载道,容易导致出现舆情,影响纳税人满意度的提升。珠海地税正是针对现实存在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从解决纳税人诉求入手,优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资料,节约纳税人办理和等候时间,便民利民举措受到纳税人高度赞赏。

二是要契合大数据时代要求,充分利用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促进数据应用成效。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取得他们的支持配合,最大程度地发挥信息共享的优势。近年来,珠海地税积极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密切沟通,得到了登记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双方建立起专网实时信息互通、校验核对,并不断实现业务需求的优化提升,为网络办税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是要适应自然人税收管理要求,效率优先,通过流程再造与系统融合,最大限度进行资料精简。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的纳税人绝大部分是自然人,影响面广,便利和效率成为税务机关所必须关注的重点。珠海地税从尽可能精简资料入手,以政府部门数据共享为基础,能通过网络共享的材料,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同时,尽可能减少手工录入,采取智能化设计和系统深度融合,实现数据自动嵌入、自动读取、自动校验、自动记录,减少纳税人在办税厅前台停留时间,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纳税获得感。

四是要放管结合,管理和服务并举,通过后续管理的规范健全,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廉政、执法风险。在简化资料、简化流程的同时,必须同步考虑配套建立起规范、可操作的后续核查管理制度,形成涉税业务办理的完整闭环管理。这样,才能既实现办税效率和办税服务质量的有效提高,又不会顾此失彼,导致廉政和执法风险的隐患。珠海地税优化升级系统的同时,制定出台《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自然人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后续管理制度》,为基层加强个人存量房交易后续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规范的做法,促使整个业务管理链条明晰,环环相扣,从而建立起完整严密的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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