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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营改增后,个人转让房产时能否扣减转让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计算个人所得税?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6-07-22 10:16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字号: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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