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增值税管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已完成《珠海市2008-2016年土地增值税工程造价扣除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制工作,并联合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起草了《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启用珠海市2008-2016年土地增值税工程造价扣除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具体公告及解读内容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6月4日止。
附件:珠海市地方税务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启用珠海市2008-2016年土地增值税工程造价扣除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关于《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启用珠海市2008-2016年土地增值税工程造价扣除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