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基于原“广东地税新一代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地方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珠地税发〔2007〕288号)已不能满足当前税收征管工作规范的需要,现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珠海市地方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公告的解读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7月24日